项目活动申请审批制度
第一条 说明内容
为了规范网络心理战分队各小组活动的申报和审批程序,保证网络心理战分队的各项工作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同时也为了更好地理顺工作思路,积累工作经验,完善文档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申请时间
网络心理战分队各小组于每周一中午例会时进行活动申请,由参会人员进行审定。
第三条 队部跟进项目
队部根据网络心理战分队实际情况进行经费审定,负有对所有开展的活动的监督权,并对项目活动进行中进行人事考评记录。
第四条 项目资料整理
后勤保障组将所有活动的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备份存档,对活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条 项目运作
如无特殊情况,各小组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活动主要负责人及时将情况报告队部。如遇紧急情况,活动项目的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机警地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队部汇报。
活动过程管理条例
第一条 前期交流
网络心理战分队活动开展,舆论宣传组必须以飞信、QQ群、微博的方式告知网络心理战分队队员以便惠及全校师生。
第二条 活动申请
活动开展之前要填写相关项目活动申请表以电子档或纸质档提交给队部,如未提交,视作无此活动,其他小组不予协助。
第三条 宣传申请
活动过程所需的海报制作、新闻写作人员安排,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新闻宣传组申请海报制作、新闻工作安排等,如未按时申请,新闻宣传组可以不予协助。
第四条 活动开展要求
活动过程中,应有宣传海报用于宣传,应悬挂队旗,应配备新闻工作人员。
第五条 结束后总结
活动完成之后,活动部门应在相应时间内向队部专用邮箱提交电子档或纸质档的项目活动相关材料,应在活动完成之后的一日内向新闻宣传组提交电子新闻稿件(包括活动照片)。
第六条 整体活动资料整理
后勤保障组在一个活动完成之后将活动总结以电子档或以纸质档的形式进行备份、存档。